涉密業務咨詢服務條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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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范圍
適用于在川地方軍工單位、民口民營單位(指除軍工集團公司所屬單位和地方軍工單位以外,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科研院所、高校、民營企業以及配套單位)委托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為其提供審計、法律、證券、評估、招投標、翻譯、設計、施工、監理、評價、物流(含密品運輸)、會議(會場)服務、涉密場所物業服務、設備設施維修(檢測)、展覽展示等可直接涉及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國家秘密的咨詢服務活動(以下簡稱涉密業務咨詢服務)。
二、基本條件
為甲方提供涉密業務咨詢服務的乙方應當安全保密體系健全、規章制度完善、技防措施符合國家保密標準,具備國家安全和保密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保密條件。主要滿足以下7個方面:
(一)經營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滿3年,無違法犯罪記錄,且符合《國防科工局關于軍工涉密業務咨詢服務標準準入條件涉及國家安全有關要求的通知》(科工安密〔2020〕112號)文件要求。
(二)組織機構條件:指定內設機構負責保密工作,配備負責保密管理的工作人員,成立保密委員會(或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保密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健全完善。
(三)制度條件:制定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內容與所承擔涉密業務相匹配,具體內容可包含涉密人員、涉密場所、涉密載體、涉密項目、協作配套、涉密會議、宣傳報道、涉密信息系統及信息設備管理、保密教育培訓、保密監督檢查、失泄密查處及考核獎懲等。
(四)人員條件:明確參與軍工涉密業務的具體從業人員,且相關人員具備涉密人員基本條件。
(五)場所條件:具有專門處理涉密事項和存儲涉密載體的場所;承擔涉密運輸、翻譯等業務,經雙方商定在甲方涉密場所履約的,乙方可不具備場所條件。
(六)保障條件:為保密工作提供必要經費和保障,配備符合保密標準的保密設施設備。
(七)其他條件:有特殊要求,由甲方按照有關要求嚴格把關。
三、審查主體
自2019年國家取消備案證書,將該項審查事務由國家國防科工局進行下放,按照“誰委托、誰負責,誰承接、誰負責”原則,由甲方主體單位進行審查監管。結果報四川省國防科工辦進行備案。